被过度消费的善良——《芳华》读后感

被过度消费的善良——芳华读后感

人终究是人,而不是神,被普罗大众如众星捧月一般捧上神坛的人,就要如同圣女一样被捆绑在神坛上判处无期徒刑,一旦超出人们的预期,就会被坛下的观众宰割。善良与高尚是相对的,生而为人,只不过比一些人稍微高尚一点而已。

《芳华》中的刘峰几乎是那个时代完美这个词的最佳体现,尽管他本人的善良只是他的本能。但是在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出于时代的需要,被表彰为人民英雄的楷模,是所有人心中的“活雷锋”,是各种表彰大会的常客……他在塑造英雄的时代里被塑造成了一个完人,被人拿刀架上了神坛,被迫失去了人格,失去了作为人应该有的七情六欲。他在别人眼里活的不像一个人,在那个动乱的年代里,人人自危,人人说坏话,而他永远战战兢兢,恪尽职守。就如同萧穗子说的一样:他的存在就像空气,离开他的帮助,人们就会缺氧会不适应;而活在他的帮助下,人们就觉得理所当然。

多数人的民主摧残了少数人的善良,现在如此,更何况在那个集体高于一切的时代呢。一件不是自己的东西愈加完美,旁边的观众就愈加吹毛求疵,找不出点瑕疵就像心里的一根刺,不舒服。然而他们却没有意识到,他们眼中所谓的“活雷锋”“英雄”其实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一个普通人,享受完英雄的待遇后,英雄的形象突然坍圮,一些心理阴暗的人恨不得上去踩两脚。人人平等,就是通过贬低英雄而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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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穗子说:“人得有点儿人性;之所以为人,总得有点儿人的臭德性,比如找个像何小曼这样的弱者捉弄捉弄,在背后说说郝淑雯这种强者的坏话,...刘峰就是好得缺乏人性。他的好让我变得心理阴暗,想看他犯点儿错,露点儿马脚什么的。虽然我当时只有十六岁,偶尔也会有心理不光明的时候。后来果真出了“触摸事件”,我的焦虑才释然。”

刘峰的错,错就错在他太善良了,人们需要他的善良却又不想让他来食人间烟火,必须要把他定格在圣人的人设上,而且必须要忽略他的人性,或者可以换句话说,大家从来不相信神会出现在人间,所以他们在等,等着披着神性外衣被剥落的那一刻。善良一旦被用来消费就会产生可怕的后果,百家笔记网(m.simayi.net)集体痛打的是什么,人也好,狗也罢,都是一种宣泄,更像一种狂欢。一旦有一天人们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会我们的高。为什么会对刘峰那样?我们那群可怜虫,十几二十岁,都缺乏做人的看家本领,只有在融为集体、相互借胆迫害一个人的时候,才觉得个人强大一点。萧穗子在若干年以后看的格外清楚。

他明明是一个善良而平凡的普通人,人们不许他有七情六欲,也恐惧他有七情六欲,甚至渴望有朝一日能揭穿他有七情六欲的事实,以至于前期为林丁丁挑水泡,背她行军都让别人感觉这是应该的,以至于当他像林丁丁表白的时候,林丁丁心里反问自己:他怎么敢喜欢我呢,他怎么能喜欢我呢?就如同书上写的一样:“林丁丁还是说不出来,脸上和眼睛里的表达我多年后试着诠释:受了奇耻大辱的委屈……也不对,好像还有是一种幻灭:你一直以为他是圣人,原来圣人一直惦记你呢!像所有男人一样,惦记的也是那点东西!试想,假如耶稣惦记上你了,或者真雷锋惦记了你好几年,像所有男人那样打你身体的主意,你恐惧不恐惧,恶心不恶心?他干尽好事,占尽美德,一点人间烟火味也没有,结果呢,他突然告诉你,他惦记你好多年了,一直没得手,现在可算得手了!一九七七年那个夏夜我还诠释不出丁丁眼睛里那种复杂和混乱,现在我认为我的诠释基本是准确的。她感到惊怵,幻灭,恶心,辜负……”

善良从来就不是一种消费品,这一点,唯有不被善待的小何,最能理解善良,所以也只有她能陪着他走到最后。

善良的刘峰就像光一样,让周围人觉得他耀眼夺目,也同样让周围人身后的阴影挥之不去。

作者:爱做梦的康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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