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夫代特先生》读后感3000字

《杰夫代特先生》读后感3000字!

作者:怀疑的一代

从事长篇写作的小说家,一般会先以短篇作为练习,等经验成熟后,转向长篇(如阎连科);又或一部长篇问世后,进入调整期,此间成果则是长篇未用完的边角料组成的短篇(如村上春树)。在这个纬度内去看帕慕克,则觉得非常意外,不知是国内引进的原因还是作家的原因、又或是我的原因,我还没看到帕慕克的短篇。就帕慕克的小说序列而言,最短的当属近十万字、翻译中文不足二百页的《白色城堡》,其余作品翻译成中文动辄四五百页(《新人生》近十八万字、不足三百页)。其处女作《杰夫代特先生》中文翻译更是近四十八万字,六百七十页。

对二十二岁开始构建第一部长篇的帕慕克来说,写作充满艰辛。三十年后,他在一家英国酒店地下层的会议室向《巴黎评论》的记者这样回忆道:“我记得我还不知道要写什么,但我想成为一名小说家。事实上,我开始写作时,开头两三次很不成功。我还有这些笔记本,可是过了大约六个月后,我开始写一部大部头,后来以《杰夫代特先生》的名字出版。”当《巴黎评论》记者感叹此书还没被翻译成英文时,身穿黑色灯芯绒夹克的帕慕克伴着吵闹的空调声说道“《杰夫代特先生》实际上是一个家世传奇小说,就如同《福尔塞世家》或托马斯.曼《布登勃洛克一家》。写完之后,我就开始后悔写了部这么过时、这么十九世纪的小说。之所以后悔,是因为到了二十五六岁时,我就认准想做一个现代作家。小说最终出版时,我三十岁了,写作手法也开始有更多实验色彩。”

结构:

在帕慕克的回忆中,可以明显看出其师承,可由于对十九世纪小说、托马斯曼懵然无知,只能就《杰夫代特先生》一书谈。

我以为此书的结构非常精巧,此书由三个章节组成。

第一章共12小节,以杰夫代特先生为视角,讲述1905年7月24日一天发生的事;

第二章共62小节,以杰夫代特二儿子雷菲克及其友奥马尔、穆希廷为叙事主线,中间穿插叙事杰夫代特先生家族故事。此章,每一节帕慕克都在进行视角切换,时而以杰夫代特为视角、时而以雷菲克为视角,或曰几条人物线索并行叙事,叙述时间为1936到1939这三年;

第三章共10小节,以杰夫代特的孙子、雷菲克的儿子阿赫迈特为视角,叙事时间为1970年12月2日。

本小说名为《杰夫代特先生》,是一本家世小说。家世小说应该去写一个家族的故事,可在小说第二部,小说家把笔墨放在了三个年轻的对比上,而这三个年轻人是出自三个不同的家庭。三个人生路向的对比,自然可以折射出一些东西,但是这种写作是对结构的一种破坏,使结构出现脱离。

人物:

小说的人物应该和小说的情节去对照写,可长篇小说情节纷杂,我在此只能谈感想。我更感觉此小说折射了小说家帕慕克的意义困惑,帕慕克画家出身,二十二岁想要成为一名画家,本小说完成后,帕慕克后悔写了这么一笔过时小说。也就是说,本小说是出在帕慕克的两个重大抉择中,第一个抉择带来了其小说家的身份,第二个抉择解决了他的小说路向问题,而中间部分我觉得就是犹疑。谈了这一点,就可以谈我对本小说人物的看法。本小说展现了三代人,故事的展开并非是由一个核心事件推动,也并非是由于不同人之间的矛盾推动。而是人生路向选择,在第一代人身上,我们看到了革命和从商两种选项;第二代人身上出现了一种常见的叙事,中产阶级生活富足之后,人生道路应该如何选择,期间展现了三个人的不同选择,雷菲克在其父杰夫代特死后觉得生活毫无意义,开始了一种离家再返家最后搬走的过程,在精神上则经历要进行农村改革计划到要做一家引进欧洲先进书籍出版社的转变;雷菲克都朋友穆希廷则是写诗得不到他人重视后,转而从事泛突厥主义的政治报刊活动,在精神上颇有自命不凡、或天生我才必有用的价值追求或狂妄;奥尔马则是欧洲留学归来,立志做一个土耳其法提赫式的人物,生活上他选择如土耳其东部修铁路,并且与议院的女儿订婚,铁路修毕,觉得自己结婚后会陷入自己嘲讽的样子,最终毁弃婚约。第三代人则颇有帕慕克自叙的意味,描述的是一位画家希望在绘画中寻找人生意义。

私以为小说人物描写并不成功,作者野心太大,而结构固定,从而导致人物的选择并没有太多原因进行支撑,比如雷菲克突然选择离家,并且写关于乡村计划的书;奥尔马毁弃婚约。

时代:

如上所述,小说选取三个时间段进行描写,三个时间段的选取对标土耳其三个时代,分别是宪政、凯末尔死去、军人政变。按说小说是生长在时代中,可本小说基本与时代不发生关系,与时代近乎脱节。脱节原因,如果描写时代中的人物,应该有人物与时代关系、社会环境的关系、周边人物的关系,而本小说的人物受时代的影响并不大。从小说中无从了解时代,或者只能了解报刊新闻中的时代。我觉得这和作者的经验有关,在读书中,我也感到由于作者经验缺乏,而使我觉得有些人物和人物的描述总不对。

景物:

我非常喜欢作者的景物使用,虽然从景物中即能看出与时代脱节的问题。三个时代的景物会有非常完全不同的变化,而这种变化是会影响到人的,比如交通工具。第一代人用的是马车,第二代人用的汽车。当然这种不写的合理解释是,时代的变化是循序渐进的,因而时代中的人对这种变化并没有想的那么惊奇。可作者显然是无此意识。举一个例子,略萨在《坏女孩的恶作剧》每一章开篇,就要叙事时代变化。

话题转回,我非常喜欢帕慕克的景物描写,我称之为“移步换景”:

尽管天气非常炎热,但从土内尔到塔克西姆的大街上依然是人头攒动。杰夫代特先生疾步走着,好像晚了哥哥就会死去,而自己将要对他的死负责一样。他很想跑,但又觉得自己如此慌张未免有点荒唐,他快速穿行在人群中,不时碰撞上身边的的路人。街上来往的路人则用一种麻木和好奇的目光看着这个形色匆匆的男人,为了不让他撞到自己,他们纷纷让到一边。(第二十三页)

我想在这一段中可以看到两个特点:

1.移步换景,作者放弃对整个街道进行全景式的书写,而是采取需要什么写什么的写法。这一段描写的大街可以是任何大街,这是缺点我以为也是优点,小说中景物确实没有图片中来的更令人震撼,而小说家选择大面积写景常让我烦躁至极;

2.次要人物的使用,《杰夫代特先生》一说的大量人物、景物只出现了一次。这就给作者留下了极大的自由空间,作者可以根据需要让一次景物出场再退场,并且最后一次出场的景物会构成一种整体氛围。比如此段路人的表现,就是这样的一种运用。

杂谈:

应该说《杰夫代特先生》由于是作者的第一次写作,很多东西都有不足,比如“他用……目光看他”、“他想……”这些极为笨重的写法。

小说的第一章已经显示了帕慕克的高超意识,第一章讲述杰夫代特先生的故事,小说并没有聚焦于某个具体场景,比如讲杰夫代特先生的哥哥病重,杰夫代特去请医生看病。一般而言,请医生完全略写就可以了,而帕慕克写请医生写了一节,写到去医院等待的过程,医院的环境、骗出医生的过程,这种描写对小说的情节推进完全没有用处,可这样写反倒很日常。

小说后半部意义探讨过于强烈而不是聚焦于事件导致我有点索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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