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权的逻辑》读后感3000字

作者:怕登楼

作者是国内社会学界的著名学者,拜读完《地权的逻辑3:为什么说中国土地制度是全世界最先进的》,写为报告,与各位分享读书心得(更多为不解)。括号内数字为引用内容所在页码。

一、本书的副标题即为作者的中心观点:中国土地制度是全世界最先进的。其中“土地制度”在此重点是指“土地征收制度”。作者认为,我国现存的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土地征收制度是我国得以实现城市化飞速发展、经济腾飞的“制度红利”(10,38),认为这样的土地征收制度能够“涨价归公”、“地利共享”。由此,作者也认为新闻常见的征地冲突也是可以接受的,

“征收土地必然会引来各方利益主体的激烈争夺,就意味着必然出现冲突甚至恶性事件(14)”

“如此巨大规模的征地拆迁和利益分配没有发生冲突,那才是不可思议”(261)

“如果因为利益博弈和征地冲突就必须停止征地制度,缩小征地范围,那对于中国未来二十年仍将处在快速城市化阶段的城市发展来说是不可想象的。(序言IV)”。

因此,对现存征地制度的肯定,是本书所有论断中的底色。

这让我非常惊讶。尤其考虑到早有耳闻的作者的“小农立场”,以及其近几日作者在公众号上(“新乡土”)对山东合村并居、征地拆迁的激烈批评,让我非常困惑。耐下困惑继续读,发现尽管作者支持征地制度,但他反对拆迁复垦宅基地(21)。原因可以总结为3方面,以及我的反思:

1.“留后路”说法(114)。大意为农村老家是进城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可以让进城失败的农民返回乡村,充当农民进城的缓冲区、保护伞、蓄水池作用。

反思:这是作者的著名观点,被作者称为“保护型城乡二元格局”。但对此的反思很多了:如果从顺应城市化大趋势的思路出发,进城农民的社会保障难道不应该在城市中推进落实吗?作者这种南辕北辙的思路已经沦落成了城市政府推卸对进城农民社会保障职责的借口。而在此基础上,作者还批评重庆“地票”和河南“复垦券”制度,把这些原本促进农民可以持有更多资本进城的政策解读为阻碍农民进城(134),令我不解。

2.宅基地复垦为耕地的成本高、效益低,而且政府还要大量赔偿失地农民,因此是一种低效的城乡资源配置方式(161)。

反思:且不说这里的政府立场,即使从政府利益出发,这对政府而言其实本身是一个投资过程,不投资怎有收益(永不走路,永不摔跤)?更何况它的收益并不是从复垦耕地而来(复垦的耕地收益当然少得可怜),而是换取土地指标搞城市开发来获巨额利益。所以对这刻舟求剑的观点也不解。

3.城郊农民通过获土地赔偿成了新兴“土地食利阶层”,这些农民却只占全国农民5%,绝大多数中国农民无此良好机会。(全书都在说这个逻辑)

反思:“拆二代”暴发户是事实,但抛去嫉妒,中国农民所在农村有良好的区位优势,利用之自我致富,也算是共享城市化发展成果。中国农民致富一批是一批,其实无可厚非。作者之所以如此警惕其所谓“城郊土地食利阶层”,其实是囿于自己的存量思维:他认为极少数农民(城郊)获利、大多数农民不能获益,会制造农民之间的对立(124),但事实是,大多数农民无法从城市化中获利并不是这些少数城郊农民的获利而造成的,这其实是一个增量逻辑。更何况,在现存土地征收制度下,城市政府、开发商才是最大的土地食利者。作者无视他们而紧盯城郊农民,未免有点因小失大。而这样明显的疏忽,若不是智识原因,我只能理解为屁股位置使然。

综上,不论应不应该支持拆迁宅基地,作者用于支撑自己主张的观点都充满逻辑怪相,让人不解。

抛开我的个人反思,回到作者本身的思路方面,现在可以理出对于征地制度的整体理解了,似乎也是作者理想的城市化方式:应该在土地财政/国家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制度下,通过政府征地发展城市化(这是土地as“土地价值”的征地),涨价归公,这是“制度红利”,可以保证中国城市化快速发展。但不应为了保护耕地红线而征地拆迁来复垦宅基地(这是土地as“土地资源”的征地),理由为以上3点。那么,如何保护耕地红线呢?作者提出政府应鼓励开垦土地和改造荒地,“再造出数亿亩的耕地出来(30)”。尽管该观点略显轻佻,但不难发现作者的深意其实是出于对占补平衡、增减挂钩政策的反对。然而遗憾的是,作者对因增减挂钩而复垦宅基地的反思有时也充满“何不食肉糜”的语气:“既然只是需要指标,为何不直接通过向上级申请建设用地指标征地?(125)”

二、沿着赞赏征地制度的思路,作者顺理成章地站在了“大城市”和“大政府”的立场上,认为城市政府统一征地建立开发区是土地城市化的好办法(51),因为这种办法成本低(71)。

该观点本身无可厚非,学界也有此一派。但让我惊疑的是,作者支持大开发区的城市化模式,是相对于乡镇自身利用区位优势通过集体土地招商引资实现的“农民自主城市化”而言的,他称之为“摊大饼式的城市化(53,67)”。作者认为这种自主城市化的统筹层次太低,当村/镇集体借助城市便利而自主发展壮大后,再面临城市扩张时到这里时,就有了更多的谈判资本,因此城市政府用于城市开发的成本将剧增。与之类似的珠三角、长三角城郊农村通过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股份化村镇集体来自主开发(利用城市区位之利开发小型工业,或集体厂房出租等),也被作者视为城市化的反动力量。并且在书中用词非常激烈,认为这些:

“高度组织起来的、反动的、腐朽的具有强大行动能力的食利者群体,成了坚固的‘土围子’,就成为了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噩梦(179)”。

(它们是)“集体钉子户”“最为反动的力量”,“影响城市化推进、阻碍国家力量进入的大麻烦(117)”。

(导致)“城市化的任何推进都不可能。中国城市不仅难以再获得土地财政,而且所有基础设施建设都要付出极高的代价才能实现(177)”。

我对此非常不解。难道城市政府征收土地为城市建设用地、带领开发商搞城市开发才叫“城市化”,而城乡结合部、城郊地区的村/镇利用区位优势自我进行非农化发展(如著名的河北白沟镇)就不算作“城市化”?按照作者的思路,城郊地带即使有良好区位优势也不应利用以谋发展,而应等着城市政府带领开发商来吞并之。这就像作者只看到了依赖土地财政搞城市化的方法,因而大赞土地财政一样的井蛙之见。且不论作者多次强调的农民在农村的土地权益在此时到何处去了,从中更可见的是,作者文中说的农民与政府的对立、村镇集体与城市的对立,其实是作者自己臆造的对立。在作者的思维图式中,不可能有城乡共荣、相互支持的景象,城郊地区的村庄借助区位优势的自我(非农化)发展被作者曲解为对城市化的阻碍和反动。

三、读完此书,在我看来,作者大量令人费解的观点,背后的逻辑谬误可归结为以下几点。

1.存量思维。集中体现在作者对城郊农民“土地食利阶层”的警惕。

2.静态片面,人为制造对立。集中体现在将村集体自主发展视为“土围子”、城市化的反动,体现在作者眼中的城乡对立、官民对立上。

3.何不食肉糜。集中体现在对如何新增耕地的见解上。

没错,作者就是这样手把手教你刻舟求剑。

除了智识方面,关于立场,也值得推敲。当作者赞许征地制度是中国城市发展、经济腾飞的“制度红利”时,当作者认为开发区式的城市化“成本更低”时,不知道作者有没有明确这个“红利”落在了哪一方,节省的“成本”又是谁的“成本”,有没有群体在其中付出了成本、被剥削了红利。

要是还有人说作者持“小农立场”,我认为如果这不是反讽,那这里的“小农立场”是指吃人的封建社会里,面对国家强权力之下软弱无力的小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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