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读后感3000字

作者:谷立立

1984年,在接受《巴黎评论》采访时,菲利普·罗斯把小说称为“扮演他人的艺术”。很多时候,他的人物代替他行使着作家的本分,而他自己则隐身在故事背后,伪装成“知名文学评论家”。那么自传呢,当然是另一种伪装了。好比参加假面舞会,“造出假的生平,假的历史,从我生活中真实的剧情里调制出半想象的生命”。似乎是对上述言论的回应,罗斯写了《事实:一个小说家的自传》(以下简称《事实》)。这意味着,当他提起笔来,一笔一画地描绘他的前半生,他总是不由自主地拿起美颜相机,调用柔光、磨皮、美白等滤镜,把本该真实的自传弄得无比“梦幻”。毕竟,如纳博科夫所说,小说家的话并不可信,哪怕他信誓旦旦地保证他笔下的每一个字都是如假包换的“事实”。

《事实》有一个首尾呼应的结构:开篇和结束分别是两封信,夹在当中的则是罗斯的“自传”。前一封信,由作家罗斯写给虚构人物内森·祖克曼(熟悉罗斯小说的读者不会不知道他是《祖克曼三部曲》的主角,也是罗斯的第二分身)。信中,罗斯袒露心声,告诉祖克曼,他厌倦了角色扮演,决定以文字破除神话,为自我祛魅。后一封信恰恰相反,是祖克曼写给罗斯的回信。他用文学评论家不容置疑的语气,对这份手稿进行文本分析,推翻罗斯的说法,告诉我们这是百分百的虚构。于是,就像在玩“真心话大冒险”的游戏,两个罗斯一真一假、一前一后,开始了他们的隔空论战。

没有谁会知道,《事实》究竟是“真实的小说”,还是“虚构的自传”,除了罗斯本人。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人到中年的他如何看待自己的前半生。毫无疑问,《事实》是他的《追忆似水年华》。这一次,罗斯带着普鲁斯特式的热情,重返生命的最初,回顾他被父母过度保护的童年、过度自由的大学时代,以及让他深受重创的婚姻。故事开始于1944年。彼时,罗斯年仅11岁,对成年人的世界没有太多认识。这本该是父子和谐、感情深厚的年龄。可偏偏,他与父亲并不融洽,“虽有不同的人生经历,却有同样的不耐烦和任性,相互碰撞,徒增紧张”。

恰逢此时,父亲患病入院。年幼的罗斯第一次知道了“死亡”的确切含意,终于明白父亲早已不再是必须用尽全力去抗衡的庞然大物:突如其来的腹膜炎让他迅速衰弱,他鼓起的肱二头肌渐渐萎缩,道德约束似乎也派不上用场,“他皱缩的脸庞简直就是我们老祖母的拷贝”。正是在这样的危机中,年幼的罗斯要开始他的成长。他还记得父亲给他讲过五个叔叔的坎坷人生:破产、疾病、亲家争执、婚姻纠纷、不良贷款、子女麻烦……就像最初的文学启蒙,他从父亲口中找到了未来的自己,以及日后那些让他享誉盛名的小说的影子。

“他(罗斯的父亲)的知识的表达形式就是叙事,但他的叙事内容从不丰富:家庭、家庭、家庭,纽瓦克、纽瓦克、纽瓦克,犹太人、犹太人、犹太人,有点像我自己的叙事。”说起来,罗斯的“叙事内容”的确算不上丰富。他出身于纽瓦克犹太社区,毕生所写都离不开纽瓦克的疆界。《事实》里有一章名为《安全的家园》,写的正是纽瓦克的旧事。显然,纽瓦克并不“安全”。这里是他“不可侵犯的家园”,这里也是歧视的孵化器。为了保住饭碗,父亲邀请犹太上司到家里做客。多年以后,罗斯还记得当年的情景,只是回忆起来多少有些走样。一家大小收拾得整整齐齐,不仅从壁橱里翻出了绿色毛毡,还在餐厅里挂上了卢浮宫油画的复制品。

父亲称呼上司为“老板”,毕恭毕敬地询问他是否需要一份饮料。如此殷勤款待,总是让年幼的罗斯感觉不适:他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坐在自家的客厅,还是在陌生人家做客。读后感www.simayi.net一时之间,虚幻、疑惑接踵而至,竟不知道“我”究竟是“我”,还是某个不知姓名的替代者。当然,歧视并不仅仅针对成年人,孩子之间的敌视更让人难以忍受。常常为了自保,男孩菲利浦不得不变身为现实里的阿甘,时刻准备着迈开双腿,转身就跑,“我在黑暗中飞奔到最近的围墙,悬空跳下约六英尺,在霍布森街上落地,继续前进,穿越小巷、车库、后院篱笆,最后抵达家门,花了不到五分钟”。

成年后的罗斯当然很清楚,父母所谓的体面,不过是“一块用来保护自己的盾牌”。而他自己,则更愿意洗去身上那点“淡淡的外国残余”,做一个地道纯粹的“美国小孩”。但直到大二那年,罗斯离开当地大学,转学到宾夕法尼亚州的巴克内尔大学,这个愿望才有了实现的可能。那时,他编辑杂志、创作小说、与非犹太裔的女子交往,“亲自体味美国现实与犹太小镇的差异”,进而找到了自己的学习对象。于是暗暗立下宏愿,要成为学识渊博的英语教授,或是“书好不赚钱”的严肃作家,“我会是一个穷光蛋,却是纯正无瑕的”。

只是,穷光蛋也好,纯正无瑕也罢,到最后都成了浪漫的想象。至少,罗斯从来没有得到真正的新生。其后,在芝加哥求学、任教期间,他结识了育有两个孩子的乔西(她的真名是玛格丽特)。书中,罗斯把这段经历比作一出黑色电影。他自称“天生喜好戏剧性的比照”,熟悉并精于“自我解嘲和喜剧夸张”。在与乔西相处的每一天,他都试着“扮演一名完美的犹太骑士”。不得不说,他还是太理想了。因为比起“狡谲的小镇女子的小心思”,再多的喜剧夸张、再谦恭的骑士精神,都是徒劳无用的。相反,为了逼他结婚,乔西花了两美元从黑人孕妇手中购买尿样,谎称她怀了孕。

这里不难读出罗斯的自嘲。文学教授的专业素养告诉他,现实往往比小说更为荒诞。此时此刻,除了用“反生活”来描述这一切,似乎也没有更好的词语了。“它使我在大学里学到的关于虚构可能性的传统概念,以及我吸收的关于均衡、间接、得体的詹姆斯式优雅,统统变成了绝对的荒诞”。如罗斯所说,《事实》就像一部时间机器,它穿越时间的阻隔,带他回到少不经事的从前,换一种姿态看待记忆里如烟的往事:如果生活注定是一种事先张扬的虚构,那为何不干脆放下冷静,静静等待一部虚构自传的诞生?因为虚构,恰恰是他身为小说家的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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